|簡體中文

比思論壇

 找回密碼
 按這成為會員
搜索



查看: 852|回復: 1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烛红

[複製鏈接]

56

主題

1

好友

810

積分

高中生

Rank: 4

  • TA的每日心情

    2024-11-5 17:06
  • 簽到天數: 649 天

    [LV.9]以壇為家II

    推廣值
    0
    貢獻值
    0
    金錢
    4793
    威望
    810
    主題
    56
    樓主
    發表於 2020-12-23 10:18:02
    段生自幼聪颖,五岁习字,七岁吟诗作对。段父以之为异,认定其子将来非将即相,便将段生锁入书房,让他每日专心伏案读书。
    有几次,段生翻窗而出,偷偷跑出去玩耍。段父察觉后,便是一顿笞罚。久而久之,段生便打消了玩耍的念头,一心只是攻读经史。
    一夜,段生正在灯前苦读,房门忽被推开,一女孩急匆匆地迈进门来。
    段生见状惊异。女孩连忙悄声说道:“别出声,要是让别人知道,就麻烦了。”
    除了送茶饭的仆人,段生还未见过外人。他压低声音,小声问道:“你是何人?”
    “奴家名叫烛红,家在城内,趁人不注意,偷偷溜出来玩耍。”
    “城里那么大,你为何单单跑来我家?”段生问道。
    烛红笑道:“因全城入夜,仅公子家的书房还亮着光呀。”
    从那日之后,每隔三五日,烛红夜里便溜进段家书房,在书架上找些旧书来读。段生也不理她,只是自读自学。
    一日,段生读书疲惫,见烛红又在读书,不禁问道:“别人玩耍,都去城郊放纸鸢、蹴鞠,你却为何偏偏喜欢读书?”
    烛红答道:“奴家家境贫寒,不曾读书,因求卷若渴,才会来公子处借书以观。”
    “你一个女子,书读得再好又有何用,也不能考取功名。”
    烛红合上书本,沉吟片刻,问段生道:“这几月来,我只是深夜造访,你难道就不疑惑?”
    段生闻言笑道:“我看你并非常人,来去竟毫无声息,定是狐仙之流。可我见你只是读书,并无他意,也就放下心来。我在这房里一人苦读,甚是寂寞,才留你在这儿,多少算是一点慰藉。”
    “公子倒是蛮可怜的。”烛红眉头舒展,说道,“诚如公子所言,奴家并非凡人,却也不是狐仙。奴家本是地府阴阳路旁的一支蜡烛,孤魂恶鬼行往鬼门关,全凭奴家照明。一日奴家思量,自己这支红烛,照的却净是些牛头马面,觉得心有不甘。奴家便趁阎王不备,偷偷溜到人间,不想误打误撞来到了这里。如今能与公子相见,全是缘分使然。”
    时光荏苒,数载已过。一日,烛红在书案上见到几篇新墨文章,问段生:“这文章是你所写?”
    段生得意道:“正是。待明年开春,我便要去参加乡试。”
    “乡试时写出这般文章,必能考中举人。”
    烛红如今已是亭亭玉立的少女,皓齿明眸、面若桃花。段生望着她,心头不禁涌出一阵伤悲。
    烛红觉察出了异样,连忙问道:“公子可有什么烦心之事?”
    段生摇头,脸颊滑下两行清泪。
    “如今我已成人,不出几年,便要娶妻生子、自立成家。如此一来,我便与你殊途,怎样是好?”
    烛红见状,赶忙俯身,轻抚段生肩背,安慰道:“照常理,你我定是有缘无分。但凡事皆有变通,若公子明年考上举人,我便去求阎王,将我放出冥界,变为凡人。”




    段生惊诧不已,问道:“此话当真?”
    “一言既出,金玉不移。”
    至此之后,段生效仿古人悬梁刺股,鲜有睡眠。烛红怕惊扰段生读书,再没踏入段家。
    转眼间人間八月,已到了乡试之时。临行前夜,烛红出现在段家书房,神色憔悴。
    段生见到烛红,喜出望外。烛红却不言语,只是看着段生微笑,末了叮嘱道:“无论考中与否,只管尽早回来。”
    考场中,段生文思泉涌,笔走游龙,目视答卷眸中灼灼,自觉定当脱颖而出。怎奈发榜时,段生却不见自己的名字。
    段生霎时间心灰意冷,于河边久久徘徊,甚至想投河自尽,了断余生。一念之间,他又想起烛红的嘱托,便打点行李,连夜赶回老家。
    夜里,段生在书房苦苦等候,却始终不见烛红的身影。
    第二天,管家寻到倚墙而眠的段生,连忙将他摇醒,说道:“少爷醒醒,有人托我给少爷送信。”
    段生两眼迷离,含混问道:“信?什么信?”
    “是街尾烛店老板娘给公子的。昨夜公子回来已是丑时,我便没敢打扰,今天才给公子送来。”
    段生不记得街尾有烛店,他展开信,几个娟秀小字映入眼帘:“段君,请至店中叙旧。”
    段生见字,欣喜若狂,在街上夺路狂奔。两旁路人见状纷纷侧目,小声议论,说段家公子恐怕因为落榜,一下子疯掉了。
    来到店里,段生见到烛红,喜笑颜开。她正将捆捆蜡烛摆上货架,身上衣裳已改,貌美如昔。
    段生一时不知如何开口,良久,段生问道:“你昨日为何不来见我?”
    烛红闻言,莞尔一笑。
    “奴家只是凡人,怎能穿墙与你会面?”
    段家二老本不赞同段生与烛红成亲,但见烛红温良贤惠,又有一笔可观的嫁妆,才勉强答应下来。
    在段家,烛红不受长辈妯娌待见,却深得小孩子喜欢。烛红也不计较,白日经营烛店,夜里陪段生读书,一切皆如旧日。
    几年后,段生数次进城赶考,次次自觉妙笔生花,却每每名落孙山。时间一长,段生也心灰意冷,每日只是与烛红品读诗词文赋。




    后来,段生编纂一部古书。每遇到来历不明的注释,烛红总能脱口而出,一语点破出处。两人便以此为戏,若是说不出注释,便按约自罚茶水。一番较量后,无论输赢,总把多余的茶水倾覆在地,谁也喝不到口。二人对视,开怀而笑。
    那段日子,二人形影不离,宛若一对神仙眷侣。
    某年,巡抚例行巡视至聊城,其女随行。巡抚之女于城中街头偶遇段生,一见钟情。
    巡抚拗不过女儿,只得去段府拜访。
    在段宅中,巡抚见过段生,观其人,觉得仪表堂堂;读其文,更是拍案叫好;与之言,方知未中举人。
    巡抚问段生:“你可知自己为何落榜?”
    段生答曰不知。
    巡抚许诺,段生若答应入赘,必将为其上下打点,开辟仕途。
    段家上下无不赞同这桩婚事,二老更是极力相劝,甚至以死相逼。可段生都一口回绝,宁死不从,全家便怨恨起本就来路不明的烛红来。
    段生担忧烛红,劝其回烛店暂避几日。烛红笑道:“诗曰:‘君若如磐石,妾当作蒲草。野风再烈,又能奈蒲草何?”
    段生与家人针锋相对,互不退让。巡抚已在聊城停留好些时日,归期将至,一再催促段家。二老心急如焚,对巡抚说其子冥顽不化,望官人少安毋躁,再宽限些时日。
    巡抚道:“男女婚姻,本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二老只需准备一封休书,盖上章印,交付官府便好。”
    段家二老恍然大悟,立即草拟一份休状,痛斥烛红叛离孝道。签字画押后,便火速送至官府。不出几日,段生便接到一纸判状。
    段生撕毁判状,正准备去官府喊冤,却被烛红拦下。
    烛红苦笑道:“你若不从,只会挨受杖刑,发配边疆,饱受流离之苦。烛红断不想看相公为我受苦。”
    说罢,烛红拿来笔墨。段生见状愕然,问烛红要作何用。
    烛红微笑说:“离别之书。”
    段生不觉坠下泪来,烛红为他拭去泪水,安慰道:“相公之情意,烛紅了然于心。妾身本是阴间之物,理应于腐水浊烟间了此余生。相公不嫌妾身污秽,愿与我同修琴瑟之好,实乃妾身三生之幸。相公莫要悲伤,来日衣锦还乡,记得回烛店看看就好。”
    鸡鸣破晓,烛红猛地抱住段生,哭道:“郎君,保重。”
    见烛红离去,二老喜出望外,匆忙置办起婚事。
    不出三日,婚事已准备妥当,府上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全家老少一片欢声,唯有段生坐在角落,自斟自饮,酩酊大醉。
    第二日一早,段生被一阵敲门声吵醒,几个孩子在门外大喊道:“段哥哥,烛红姐姐出事了,快去看看啊!”
    段生闻言,冲到街上。路人见了匆匆躲到一旁,避之不及。
    段生来到街尾,推开烛店前的众人冲进堂中。见到眼前景象,段生“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店里的红烛一夜间融成了灰泪,鲜红的蜡油沾满货架,覆满石砖,封住了烛红的衣衫和一纸别书。段生喊着烛红的名字,回音绕梁,久久无人回应。
    门外挤满了围观的百姓,可没人敢踏进半步。有好事者挤不到人前,就大声问旁人:“我昨夜听见有人哭号,你们谁告诉我,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至此以后,再无人见过段生。有人说段生投河自尽,有人说他遁入空门,落发为僧。
    段生离去后,聊城之内红烛起了异样,一经点燃,片刻即化。人们都说,这城中所有蜡炬,都是烛红眼泪凝成的。

    0

    主題

    0

    好友

    2177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 TA的每日心情

    2024-10-29 06:52
  • 簽到天數: 1305 天

    [LV.10]以壇為家III

    推廣值
    0
    貢獻值
    0
    金錢
    1313
    威望
    2177
    主題
    0
    沙發
    發表於 2020-12-23 15:14:17
    礼貌回帖
    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論壇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手機版| 廣告聯繫

    GMT+8, 2024-11-16 23:30 , Processed in 0.014232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