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思論壇

標題: 关于警告的问题 [打印本頁]

作者: wenxue8612    時間: 2011-10-6 09:03
標題: 关于警告的问题
管理员:
        我很知道我五个月以前发的帖子现在还会被警告,这合理吗?当时因为不懂,所以发了很多的不合规帖子,但是当时我曾经被禁言,也悔过了,为什么现在还会被警告?我认为这是非常不合理的事情.希望管理员能够解释一下.

作者: 好鬼烦    時間: 2011-10-10 10:54
我今天也刚收到我4个月前的惩罚通知。我也要跟你一样投诉。
作者: LINUS    時間: 2011-10-10 12:13
那個帖子有問題,把地址給我看一下,我處理一下
作者: RichardTsai    時間: 2011-10-10 13:58
以下所言仅代表个人自8月20日(先实习)9月20日(正式版主)接手管理工作后个人观点来回答楼主以及所有遇到此类问题的帖友们。
1.本人自6月5日发帖,也曾违规,也被被禁言~我也是一样不熟规矩,后向版主承认错误,才得以解禁。解禁后也把以前违规的都改正回来。
2.后来看到别人也犯同样错误时,回帖告知楼主注意~这点被我的版主看到~才邀我参加这项义务性的管理工作:版主。
3.在实习版主阶段,相信不少帖友收过我的消息通知:要他们回来改正违规事项~有的人有回来改,有的人不改。
4.论坛里有个功能不是每个人会去用它,但它的的确确是一项功能:【举报】。管理单位不是万能的,更不是吃饱闲闲逛帖子,楼主以及其他类似遭遇的帖友们,之所以会发生好像切肤之痛的问题,就在于【举报】。试问:收到举报,管理单位处不处理?举报者也是监督者。
5.个人想:或许有这种状况问题的人,在想几个月前的违规事项,现在来处罚,合理吗?无疑的,是想要有所谓【豁免期】~第一个问题就来了:从什么时候开始为基准?第二个我在别区没问题,为何到了这一区就有问题?....很多很多顺了嫂意逆了姑意的情况会发生,造成论坛管理上的困难与混乱~个人是不赞成有所谓的豁免期,更何况,版主不是终身位置的,像楼主被罚过,我就不知道。
6.在此,向有此问题困恼的帖友答复本人的处罚原则:被警告3次的违规,理应要采取禁言的,我个人是通知兼删帖~主要是希望违规者知错能改~大家要有个想法:进到帖子里面,尽是一些违规的回帖,您会乖乖不跟他们一样吗?这就是管理单位的苦心,另一方面也让发帖者能收到不违规的回帖。
7.为今之计,就像已经跟2楼说了(显然我给他的答复不满意,才来此呼应):像这种前尘往事(被人举报),我先通知您来改,最好来改,因为您要知道,举报者也在监督我们的工作,您不改,他再举报,那就对不起:禁言。
(第8条要管理员来看看)
8.我现在的问题在于:被警告3次的人~有被禁言处罚过(有记录吗?),这个警告3次的记录,会不会消失啊?至于没被禁言过的,警告3次以后的违规帖子被删掉,自己应该要接受:那是自己以前不知情的情况下做的,管理单位是在清理错误(或通知错误)。

综合上述(个人)所言:结纳出~
a。举报的功能不要忽视。
b。没有豁免期。
c。希望对于过去有违规之忧虑的人~来向我知会一下,我会记下来,若再碰到此类情况,先通知,您来改。

以上是个人就楼主所发生的困恼以及就管理职责现实情况,发表一些看法与准则,望请不吝指正,谢谢!
作者: 钟天艳    時間: 2011-10-10 14:43
多多向“RichardTsai ”學習學習!
作者: admin    時間: 2011-10-10 15:15
RichardTsai 發表於 2011-10-10 13:58
以下所言仅代表个人自8月20日(先实习)9月20日(正式版主)接手管理工作后个人观点来回答楼主以及所有遇到 ...

這個我很認同..

因為我們都要處理舉報者..有時候都是好幾個月前的帖子..


作者: 好鬼烦    時間: 2011-10-11 16:45
RichardTsai 發表於 2011-10-10 13:58
以下所言仅代表个人自8月20日(先实习)9月20日(正式版主)接手管理工作后个人观点来回答楼主以及所有遇到 ...

这个说明是你自己的个人建议,并不是比思的。而我这个没权力的平民的个人建议是必须有豁免期。你这样的做法就相当于用机器剁出来的蒜蓉和手工剁出来的蒜蓉。材料相同(蒜蓉)。只是我们的做法不同。对,机器剁出来的蒜蓉可以保证每颗蒜蓉都很平均效率高。而我手工躲出来的虽然不能保持平均效率会慢点。但两者之间的味道大家会更愿意接受谁的做法。你的做法,对,大家还是会泡比思,但大家会有那种兴奋的心情泡吧?但我的豁免期做法虽然处理上来会慢点,但有人情味的做法大家会更愿意的接受谁?泡机器般的比思还是泡温暖般的比思?这可想而知啦。大家都会感觉泡比思是种幸福的阅览。
作者: RichardTsai    時間: 2011-10-11 16:51
好鬼烦 發表於 2011-10-11 16:45
这个说明是你自己的个人建议,并不是比思的。而我这个没权力的平民的个人建议是必须有豁免期。你这样的做 ...

已经请管理员定夺~非我权限。
谢谢回复!
作者: 好鬼烦    時間: 2011-10-11 17:03
RichardTsai 發表於 2011-10-11 16:51
已经请管理员定夺~非我权限。
谢谢回复!

定夺?我没想要超你的意思。我只知道几个字“官XX为”你懂得....不想说了
作者: admin    時間: 2011-10-11 17:16
好鬼烦 發表於 2011-10-11 16:45
这个说明是你自己的个人建议,并不是比思的。而我这个没权力的平民的个人建议是必须有豁免期。你这样的做 ...

你要知道比思...做法已經很放寬..沒有一起刪號+禁言處理
你去別的論壇才不會通知你犯什麼..直接禁你就好..賴得你還給你說道理..給你這裡申訴~

豁免期..早期比思沒有很多人管理..文章灌水成份很重

最近才+入系統去檢查+版主檢查才比較沒有這種情況出現..版主接受舉報就要處理..不會看什麼豁免期..版主搜索就大約可以處理三個月內的文章..其他查到的大多數是會員檢舉的..有犯規的文章不去刪除.要永久留在這等人學習嗎??
作者: 好鬼烦    時間: 2011-10-11 17:38
admin 發表於 2011-10-11 17:16
你要知道比思...做法已經很放寬..沒有一起刪號+禁言處理
你去別的論壇才不會通知你犯什麼..直接禁你就好. ...

果然被我上一句说中。行。平民是这样的了。你们就继续你们所谓的“那么”的“和谐”的比思吧。
豁免期应不应该有呢,你自己看多点新闻。增加多点见识和知识。
你们就像一句话:中中直直,终虽黑吃
作者: admin    時間: 2011-10-11 18:10
好鬼烦 發表於 2011-10-11 17:38
果然被我上一句说中。行。平民是这样的了。你们就继续你们所谓的“那么”的“和谐”的比思吧。
豁免期应 ...

如果你有不滿意
可以不來,去你滿意的地方發言



發帖那個一直用圖案回復,我以前留手了.要我再把文章全刪了嗎?
作者: 好鬼烦    時間: 2011-10-11 18:33
你真是个牛管理。受不了说就直接叫我走。提个建议就发这么大火。行,我错。不说了。
作者: 围顶上人    時間: 2011-10-11 18:41
钟天艳 發表於 2011-10-10 14:43
多多向“RichardTsai ”學習學習!

看见你的徽章我就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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